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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2017年社会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17年01月13日

根据合肥市轨道交通运营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轨道交通相关专业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一。

 

(二)应聘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和相关条件。

 

3.在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及管理方面有丰富经验和突出业绩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年龄条件”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在读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12日。

 

2.报名方式:下载填写《应聘登记表》(附件二)及《应聘人员简明信息表》(附件三),并以附件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hfmetroyunyingsz@163.com。

 

3.报名要求: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多次投递简历的以报名截止前最新提交材料为准。

 

4.格式要求:请在邮件标题及应聘报名表文件名上,标注应聘职位编号、岗位名称及本人姓名(格式为:职位编号-应聘岗位-姓名)。

 

(二)资格审核

 

1.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审核通过者进入考核环节。

 

2.考核时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应聘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及业绩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审验,并附复印件一份。

 

3.应聘人员须对提交全部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公司将对应聘材料保密,不再退回。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岗位要求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及录用资格。

 

(三)考核

 

公司根据报名情况和岗位需求分批组织考核选拔。考核形式根据专业岗位及报名人数确定,包括但不限于笔试、面试等。具体时间及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通过考核环节的人员,由公司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

 

(五)录用

 

1.经资格审查、考核通过及体检合格人员,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2.一经录用,公司将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以及良好的工作平台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1-62079039。

 

 

 

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2017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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