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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单培养“花开”-轨道交通学院与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签约

发布日期:2016年05月25日

524午,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总工程师徐劲松一行4人来我院交流考察,并与我院签订了订单培养协议校副院长胡恒庆出席签约仪式原教务处长袁成华、轨道交通学院院长曹玉彦副院长田爱军、教务科长陆广华参加了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副院长胡恒庆介绍了我校的办学思路及专业特色,希望双方凭借订单班签约这一良机,在实习就业、科研创新、技术培训等多领域展开深度合作,共同发展,实现双赢。轨道交通学院院长曹玉彦重点介绍了该院的历史渊源、师资力量、实训设施、轨道交通相关专业建设发展情况。

随后,徐总工希望通过此次与我院的合作,整合双方资源,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培养优秀轨道交通行业人才,实现校企共同发展,并与校副院长胡恒庆共同签署了订单培养协议书。

   徐劲松总工程师一行还实地参观了校园和轨道交通学院实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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